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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是技能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的主體。如何更好發揮政府補貼的作用,鼓勵企業更加積極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是近年來人社部門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點。
新年伊始,湖北省人社廳重磅發布2023年1號文件《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管理辦法(試行)》,這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部署要求,繼續大力推進“技興荊楚”工程的務實舉措,旨在通過制度建設加強培訓規范化管理,提高補貼資金使用效益,體現了集中力量提高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規范性和實效性的堅定信心。
《辦法》共分為5章33條,主要包括“6個明確”:
明確指導思想
企業承擔技能人才培養的主體責任。政府補貼的原則是“量入為出、重點支持”,主要依據本地產業發展和就業創業實際,對重點產業、重點職業給予支持。
明確補貼對象
省內企業對本企業在崗職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應與所在行業以及職工所從事工種密切相關,確保人才培養、補貼發放和實際需求不脫節。
明確申請主體
補貼的申請主體是用工企業,受理主體是失業保險參保地人社部門。在省直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向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
明確培訓機構
有培訓能力的大型企業可以自主開展培訓,沒有培訓能力或人數較少的企業,應采取校企合作或由相關部門統一組織開展培訓。
明確補貼標準
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原則上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新技師培訓補貼是高級技師每人5000元、技師3500元,崗位技能培訓每人不超過500元。
明確工作要求
為減輕企業經辦工作負擔,同時也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在開班申請、臺賬登記、補貼申請、數據比對等方面明確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