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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楊晗 李佳玫)互聯網絕非法外之地。通過網絡發布不當內容,斷章取義、歪曲事實,將會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7月13日,筆者從通城縣公安局獲悉,通城一男子因惡意造謠公安機關,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7月10日晚,轄區村民杜某某酒后到通城縣公安局塘湖派出所報案,稱其女友無故出走已十幾天,要求值班民警幫其尋回。
接警后,民警迅速了解情況。杜某某所指的女友劉某,前段時間因不滿杜某某游手好閑而主動離開,離開前兩人未發生糾紛。
同時,民警通過查詢接處警記錄發現,杜某某此前報過同類警。當時民警已上門走訪,得知兩人并未結婚,劉某系主動離開,并確認了劉某的安全。
于是,民警讓杜某某先回家,表示警方會繼續幫其聯系劉某,同時告知杜某某:劉某系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自主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公安機關也無權要求劉某與其共同生活。
然而,杜某某對民警的答復并不滿意。為發泄不滿,杜某某用手機在塘湖派出所門口拍攝視頻,捏造“為了救老婆來到派出所”“報了警公安局不管”等不實言論,并在視頻中辱罵公安機關,然后將該視頻分三段上傳至某短視頻平臺。
24小時之內,該不實短視頻總瀏覽量達3萬余次,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事后,公安機關將杜某某傳喚到案。經過批評教育和普法宣傳,杜某某表示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目前,違法行為人杜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