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黃錚 通訊員紀甜一)“堅持以人民調解中心建設為抓手,打造‘綜合性’‘一站式’矛盾糾紛化解服務新平臺,實現人民調解工作提質增效。”10月30日,咸寧市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科長儲紅梅介紹了咸寧市調解工作特色。
咸寧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科長儲紅梅出席發布會。黃錚 攝
儲紅梅表示,2019年,咸寧市高起點高標準在全省建成首個市級“綜合性”“一站式”人民調解中心,市直15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仲裁以及法官速裁快審團隊等入駐中心,通過共享調解場所、匯集專家資源、集約人員管理,構建集調解、仲裁、行政復議等非訴解紛機制,打造“一站式”矛盾糾紛解決服務便民超市。
同時,該市推動人民調解中心建設向基層延伸,實施三年規范化建設行動,實現縣鄉村全覆蓋,形成中心調度、“市縣鄉村”四級平臺聯動工作格局,讓老百姓在家門口就能得到高效便捷的糾紛化解服務,基本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據介紹,依托人民調解中心平臺,該市健全糾紛導入機制,實施矛盾糾紛“一個窗口受理、全流程辦理、全周期管理”,規范糾紛匯集、會商研判、分流交辦、限時辦理、定期督辦、反饋結果、回訪評價工作流程,形成糾紛化解工作閉環。
此外,該市出臺《咸寧市人民調解員管理辦法》和湖北省首個《人民調解員積分制管理規范》地方標準,對調解員“選、育、管、用、退”進行系統化管理。按每年1000萬元設立人民調解獎補基金,對全市人民調解成功案件予以獎補,并為專職人民調解員購買人身傷害意外保險,提升調解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