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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黃錚 通訊員蔡祖峰 紀甜一)“《咸寧市西涼湖保護條例》已于今天公布,將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12月13日,咸寧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甘雅麗介紹了《咸寧市西涼湖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立法背景、制定過程和主要內容。
咸寧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甘雅麗出席發布會。黃錚 攝
據悉,西涼湖是湖北省第五大湖泊、咸寧市直管第一大湖泊,也是國家級鱖魚、黃顙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暨咸寧市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
甘雅麗表示,近年來,西涼湖流域治理雖然取得明顯成效,但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水面萎縮、水質污染、生態功能退化等問題,影響水生態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為了鞏固和拓展治理成效,推進西涼湖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有必要通過立法加強西涼湖保護。
咸寧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媒體公告、書面征求意見、基層調研、實地察看、部門座談、專家論證評估等多種形式,歷時一年多,經反復修改完善,制定完成《條例》,于12月1日經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批準,今日正式公布。
甘雅麗介紹,條例分為總則、保護職責、保護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5章,共25條。《條例》遵循湖泊保護新要求,從岸上岸下、入出湖河流協同共治的角度科學確定了適用范圍。針對西涼湖各管理執法主體協同保護不夠等問題,進一步完善管理執法體制機制。
西涼湖落日風光。通訊員 陳玉梅 供圖
同時,條例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思路,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水生態保護和修復。針對西涼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的突出問題,結合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需要,加大治理力度,推進西涼湖水質逐步改善。針對西涼湖保護存在的突出問題,規定一系列禁止行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希望大家齊心協力、共識共為,切實把條例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以我們扎實有效的工作把西涼湖保護好,為推動咸寧早日建成武漢都市圈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增光添彩。”甘雅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