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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柯國強、吳 瑩)4月23日,通山縣公安局森警大隊聯合縣農業農村局集中銷毀禁一批非法捕漁具。
銷毀現場,民警把近期收繳的絲網、地籠、電魚器、漁船等非法漁具逐一排開,用專業設備采取分解、拆卸、錘擊等方式,對非法捕撈工具進行拆剪銷毀,防范漁具再次流入社會。
“我們對前期收繳的41條絲網、5個地籠、4套電魚裝置、4艘漁船等一批禁捕漁具,舉行集中銷毀活動,目的是有效震懾非法捕撈違法犯罪,營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會氛圍。”該縣警方森警大隊教導員夏茂凡介紹。
通山警方銷毀一批非法漁具。 通訊員 供圖
實施長江禁捕退捕是我國重大戰略決策,也是保護長江生態環境的必然要求
當前正值長江一級支流富水湖春季魚類產卵季節,也是非法捕撈銷售食用野生魚的易發高發期。為保護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該縣警方主動作為,積極聯合縣直相關職能部門加大富水湖流域的巡查執法力度,先后收繳了一批禁捕漁具,偵辦了一批涉漁刑事犯罪案件,有效打擊了非法捕撈行為,維護了長江禁捕秩序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