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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李紅英、金緒武)5月21日,咸寧市傳來消息,今年以來,該市應急執法聚焦企業主要負責人“關鍵少數”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情況,嚴格執行企業及主要要負責人“一案雙罰”,現公開曝光一起典型案例:
通城縣某加油站私設柴油加油機未采取措施消除隱患被“一案雙罰”,罰款6.5萬元。
2024年1月1日,通城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通城縣某加油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該加油站擅自增加兩臺柴油加油機和油氣管道,使用改裝的柴油加油機銷售柴油,未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將加油經營項目承包給第三方經營,未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2024年3月1日,通城縣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該加油站作出責令限期改正、罰款6萬元,同時對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罰款0.5萬元。
咸寧應急管理部門呼吁,各生產經營單位應以案為鑒、以案促改,確保事故隱患清倉見底,以高質量安全確保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