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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姜杭德)近日,咸寧市應急管理局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題活動,制定《咸寧市應急管理系統優化營商環境十不準》,切實為企業減輕負擔。
行政審批方面,不準私設門檻、故意刁難、隨意延長審批時限,讓市場主體和群眾“多頭找、反復跑”;不準面對市場主體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野蠻執法、口大氣粗,對行政相對人故意刁難和打擊報復。
在執法處罰方面,不準未經審批同意對企業開展執法檢查,違規執法、多頭執法,禁止在清單之外擅自增加執法檢查事項。
嚴格執行聯合執法,分級分類執法,切實減少執法檢查頻次。不準“一刀切”執法、選擇性執法、運動式執法、機械執法、過度執法、分攤指標執法、釣魚執法,執法走形式。
嚴格執行首次輕微違法不罰(免罰)或減輕處罰等制度。不準濫用自由裁量權,不因企業規模、所有制等因素而有不同標準的執法行為,避免處罰尺度不一,造成執法不公。不準隨意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陪同執法檢查、參會,嚴控涉企考察調研、政策宣講,減少涉企會議頻次,禁止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為企服務方面,不準強制企業參加評比、達標等活動,違規接受有償服務,違規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不準對市場主體和群眾提出的困難訴求,置之不理或相互推諉,不為企業指導服務、排憂解難。
其他方面還包括,不準與中介機構相互勾結存在利益輸送,搞壟斷服務、捆綁服務、指定服務;不準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以權謀私、利用職權干預市場經營活動,違規放貸拿息、收受禮品禮金;不得以入企幫扶名義開展無實質性內容的各類入企走訪活動等內容。
據了解,咸寧市應急管理局持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格規范涉企執法、完善優化服務機制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確保全市應急系統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面思想統一、步調一致。
同時,該局還在市級主要媒體和全市應急系統新媒體平臺發布征集破壞營商環境問題線索,接受社會群眾監督,確保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措施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