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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張靈敏 駱天舒)“判決被告人吳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6月25日,由蘄春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5起販賣毒品案在該縣法院集中宣判。
這是蘄春縣公檢法三家協力打擊毒品犯罪的戰果之一,充分展示該縣打擊毒品犯罪的信心和決心,有力震懾毒品違法犯罪人員,加強全民禁毒宣傳教育。
毒品一日不絕,禁毒一日不止。今年以來,蘄春縣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全省檢察機關禁毒工作推進會精神,堅決扛起禁毒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檢察責任,堅持懲治并舉,依法重拳打擊涉毒違法犯罪,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堵塞毒品犯罪社會治理漏洞,為“無毒社會”建設貢獻檢察力量。
準確定性 嚴懲涉麻精類毒品犯罪
“我沒有從中獲利,而且上家跟我說的是這個電子煙中不含依托咪酯,怎么能說我犯販賣毒品罪?”
2024年3月,該院重大犯罪檢察部在辦理李某、何某等人販賣依托咪酯電子煙一案中,二人均對所販賣電子煙彈中是否含有依托咪酯成分、居間介紹是否構成販賣毒品共犯存在異議,拒不認罪。承辦檢察官圍繞證據“三性”,通過展示補充調查的李某微信交易記錄、何某吸毒史以及下線購毒者關于吸食涉案電子煙的綜合感觀等證據,促成二人認罪認罰,最終二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對于新型毒品犯罪,在犯罪嫌疑人主觀明知、毒品種類和數量標準等方面普遍存在取證難題。”該院重大犯罪檢察部門主任張國銀介紹。
為此,該部門干警準確分析毒品犯罪的規律特點和最新動向,針對當前涉麻醉、精神藥品等新型毒品違法犯罪多發態勢,就新型毒品定罪量刑積極會同公安、法院相關部門進行溝通研討,梳理類案特點,共同推進涉列管麻精類藥品案件依法懲治,確保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精準打擊。
2023年以來,該院受理涉毒品犯罪審查逮捕案件41件64人,審查起訴案件43件70人(其中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10件15人),目前起訴44人,均獲有罪判決。
“我院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嚴打高壓態勢,強化指控證明犯罪的主導作用,特別是對于販賣大批量毒品等源頭性毒品犯罪,充分發揮提前介入、偵訴聯動震懾作用,從前端把好案件質量關。”該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杰表示。
強化監督 深挖販賣毒品下線
“你在上家購買了6000顆麻果,都銷售給了哪些人?”
“賣給了很多人,我記不清楚。”
蘄春縣檢察院檢察官在辦理向某等4人販賣毒品案件時,審查逮捕階段,案卷中關于向某販賣毒品的下家線索較少,在案證據僅顯示向某購進了6000顆麻果,但查實賣出的僅為幾百顆。
“其余5000多顆究竟去哪兒了?這不是零星買賣,而是批量販賣,下面很可能還有漏犯。”檢察官細致梳理案卷中數百頁交易記錄及涉案人員筆錄,認為下家姚某有販賣大批量毒品的嫌疑,并將線索反饋給公安機關及時補充偵查,最終在案件審結之前獲得了關鍵證據,遂對姚某決定逮捕。
抽絲剝繭、查微析疑,不放過任何一個交易細節,是該案成功追捕犯罪嫌疑人的關鍵。
為織密打擊毒品犯罪法網,2024年2月,該院積極向縣委政法委報告全省檢察機關禁毒工作推進會主要精神及該院禁毒工作開展情況,進一步爭取黨委領導、政府支持。
該院與縣公安局聯合會簽《關于加強毒品犯罪案件辦理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健全打擊毒品犯罪工作機制、落實監督與配合。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對涉毒案件各環節的漏罪漏犯,依法監督公安機關及時追蹤查證、報捕移送。
今年以來,蘄春縣檢察院針對毒品犯罪監督立案5件8人,追捕漏犯4人,向公安機關制發《糾正違法通知書》4份、《偵查活動監督通知書》6份。
同時,強化審判活動監督,及時監督糾正確有錯誤的判決。6月,針對已生效判決的兩起涉毒品犯罪案件,經審慎審查,該院認為該兩起案件量刑不當,最終以量刑法律適用錯誤提請市檢察院提出抗訴,目前已獲上級院支持抗訴。
溯源治理 推動構建全民禁毒體系
“毒品是怎么流通出去的?快遞員在寄送包裹的時候都是否查驗貨物?”
在辦理詹某販賣毒品一案中,承辦檢察官發現詹某兩次販賣毒品均是通過郵寄方式與外地購毒者完成毒品交付。為落實最高檢“七號檢察建議”,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寄遞行業管理漏洞,6月,該院向相關行政單位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督促其壓實主體責任,共同筑牢寄遞安全“防火墻”。
禁毒斗爭,需要全民共同參與。制發檢察建議,是該院參與禁毒綜合治理的一個方面,為推進毒品犯罪溯源治理,該院把依靠群眾、發動群眾作為重要一環,重大犯罪檢察、未成年人檢察部門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積極走鄉鎮、進社區、入校園。
通過發放禁毒宣傳資料、現場宣講、法治課堂等方式,向人民群眾普及傳統毒品與新型毒品的種類,并結合真實案例講解相關毒品對個人、家庭和社會的危害,增強群眾的毒品辨識能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讓拒毒、防毒、禁毒意識扎根于心,增強人民群眾參與禁毒斗爭的自覺性。
為堵塞毒駕犯罪源頭,該院依托數字賦能,通過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比對碰撞,強化涉毒領域法律監督,實現全鏈條打擊,助力毒駕行為社會治理。
今年2月,該院依托“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法律監督模型,快速找出吸毒人員駕駛證狀態未納入管控的安全隱患,及時向相關行政單位送達檢察建議書,彌補人工錄入信息不及時的疏漏,防范“毒駕”行為發生。
“我院將堅持全鏈條打擊涉毒犯罪,強化與公安機關協作配合、數據賦能、禁毒宣傳,一體推進懲、防、治,助力‘無毒社會’建設。”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蔣升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