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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陳橋)辦了“案子”就可能垮了“廠子”,在這樣的兩難選擇中,在法律法規的允許范圍內,咸安區法院做了一個令原告和被告皆大歡喜的調解,將法治優化營商環境實踐落到實處。
7月3日,咸安區法院公布了一樁企業糾紛案,該案用“雙向分級”評估制度作了較好處理。
事情源于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的財產保全。
2020年7月,湖北某物業公司與咸寧某置業公司簽訂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物業公司如約提供服務,但對方卻遲遲未支付費用。物業公司多次催討未果便訴至法院,請求置業公司支付物業服務費,并提交了財產保全申請,申請凍結該公司名下的銀行賬戶。
為盡量將企業訴訟風險控制在可控范圍之內,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咸安區法院向原、被告企業送達《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告知書》和《企業涉訴影響自評表》。
成為被告后,某置業公司向辦案法官訴苦:近幾年房地產市場不景氣,公司舉步維艱,如果凍結賬戶,資金無法周轉,將嚴重影響公司經營。
該陳述被辦案法官采納。
“銀行賬戶是企業日常資金收付和結算的核心渠道,對于企業而言,尤其房地產企業,至關重要。一旦凍結將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極易導致辦了‘案子’,垮了‘廠子’。在企業能夠提供其他擔保財產的情況,法院采取凍結企業銀行賬戶之外的保全方式,有利于企業安心經營。”
根據某置業公司的自評表、提交的佐證材料,結合實地走訪,在全面審查了企業性質、實力、信用等級的基礎上,咸安區法院副院長黃彪元評估涉企案件經濟影響風險等級為“黃色等級”,并解除了某置業公司對公賬戶的凍結,查封了其提供擔保的兩套房產,既維護了原告企業的合法權益,也為被告企業發展爭取時間,避免停產風險。
“這僅是保全階段的雙向評估,在該案的后續的審判、執行過程,法院還會根據涉案金額大小、案件處理難度、訴訟風險、執行能力等方面,對涉案企業對案件處理的經濟承受能力和預期經濟效益進行評估,通過全鏈條、全流程地客觀精準評估,確保案件處理兼顧辦案效率和企業發展需要。”該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尚利說。
據介紹,為精準回應企業司法需求,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2024年6月6日,咸安區法院出臺《涉企案件經濟影響“雙向分級”評估實施方案》,在立案、保全、審理、執行等環節,既分析評估涉案企業生產經營可能受到的影響,也評估涉案企業對案件處理的經濟承受能力和預期經濟效益,將司法活動影響劃分為紅、黃、藍三級,對應嚴重、較大、較小程度,根據影響評估結果采取符合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生存現狀與發展需要、社會震蕩最小、社會損耗最低和公平理性的司法措施,將司法活動對企業生產經營帶來的不利影響將至最低,切實增強市場主體依法經營發展的信心,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