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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 黃錚 通訊員 程文瑞)7月16日,記者從咸寧市了解到,為了進一步推進新能源車輛在物流領域的推廣和應用,該市出臺了《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現代物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對新增的純電動貨車,按照不同車型分別給予每車每年0.6萬元、0.8萬元、1萬元、1.4萬元的扶持政策獎勵。
新增的中重型新能源貨車(不含重型自卸半掛車),按照中型、重型車輛劃分,分別給予每年2.5萬元、3.5萬元的運營補貼。
對物流企業或者郵政快遞企業新增100萬元以上(含本數)的標準化、自動化、智能化物流設備(不含運輸車輛),將按照實際設備投資額的8%給予獎勵,最高可達100萬元。
《意見》不僅延續了以往對新能源貨車的獎補政策,更是在中重型物流運輸車輛新能源化及智能化物流設備方面邁出了堅實步伐,為咸寧市物流業的綠色轉型與智能化升級注入了強勁動力。
自2019年申報全國第二批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城市以來,咸寧市大力推進綠色低碳的環境守護型配送模式。
通過政策支持、完善配套、宣傳引導、便利通行等方式,優化新能源貨車購買、使用環境,全方位引導企業更新置換新能源貨車。
2021-2022年度,4家新能源城市配送運營企業,107臺次新能源城配車輛獲批獎補資金共計75萬余元,政策激勵有效促進燃油貨車逐步退市。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公用新能源汽車充電樁2091個,物流園區、配送中心也配套布設公用充電樁26個,為新能源貨車提供充電便利條件,進一步推動新能源貨車規?;瘧?;通過新能源貨運配送車輛的推廣,實現配送車輛利用效率提高25.3%,城市配送成本降低14.08%,城市配送車輛百噸公里周轉量燃料消耗降低25.04%,物流降本增效和節能減排效果顯著。
下一步,以政策加持,咸寧市將繼續優化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環境,鼓勵和引導廣大企業、車主更新使用新能源車輛,主動接入咸寧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全面提升新能源貨車應用規模和服務水平,持續推動城市配送綠色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