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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宋俊)近日,由黃岡市黃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涉嫌詐騙罪一案宣判,黃州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兩年零一個月,并處罰金八千元。
2023年5月初,被害人李某在瀏覽某短視頻平臺時看到了被告人張某發布的軍旅題材短視頻,對視頻中的子彈坦克模型很感興趣,并與張某互留微信成為好友。
隨后,張某將自己的另外兩個微信號偽裝成“部隊高科技人才”王某、“部隊政委”周某,一人分飾“三角”與李某進行交流,還多次向其發送自己身穿軍裝、特種服的視頻,獲取了李某的信任與好感。在這重重“包圍”下,張某在李某心中已然是一名優秀退役軍人。
在此期間,張某編造了家庭困難、個人晉升、軍事意外事故等謊言,自導自演向李某騙取財物十五次共計11萬余元。
經審查,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眾對軍人的信任,包裝自己,虛構理由多次騙取被害人錢財,不僅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了損失,更損害了人民軍隊的聲譽與軍人形象,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肅處理。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提高警惕,對于生活中接觸的人、事、物都要仔細辨別真假,提高防范意識,不要輕信他人,認真核實對方身份,謹防落入不法分子的精心騙局。”黃州區檢察院工作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