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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張衛疆、舒檬、胡珊)近日,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蘄春法院努力提升服務意識,在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的同時,耐心化解涉企糾紛,創新涉企案件回訪機制,為企業打造良好營商環境。
法庭干警到企業進行回訪。通訊員 供圖
2023年3月間,黃岡市蘄春縣漕河鎮某村村民陳某在為蘄春某蘄艾公司提供勞務時不慎摔倒受傷,因賠償事宜協商未果,陳某訴至法院要求該艾企賠償損失十萬余元。雙方因責任劃分產生分歧,一度陷于僵局。
承辦法官在得知艾企為務工人員辦理有商業意外保險后,遂與企業法律顧問及時溝通,并向雙方釋法明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該企業配合陳某辦理意外保險理賠手續,并當場給付陳某一定數額的補償款,糾紛得以順利化解。盡管已經案結事了,但是該企業的安全生產等經營狀況始終牽動著法官的心。
3月29日,法庭干警到該企業進行回訪,了解企業當前存在的問題以及對法庭辦結案件是否滿意。在回訪企業的過程中,法庭堅持以了解問題、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宣傳優化營商環境政策為工作落腳點,了解企業目前生產經營狀況,虛心聽取企業的想法和意見,同時針對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風險隱患問題出謀劃策。在交談中,企業負責人提到了用工方面的難題。
蘄春縣很多中小微企業,生產規模不大,難以招聘到年輕員工,大部分員工都超過了退休年齡,這些員工又無法參加工傷保險,給企業帶來了不小的風險。
針對這一問題,張衛疆根據辦案經驗提出建議。首先,企業要加強員工的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減少損害事故的發生。
其次,對于超過退休年齡的員工,可以與其簽訂勞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為他們購買有關商業保險,以減輕企業的安全風險。此外,還可以與當地的勞動部門、行業協會等合作,共同推動解決小微企業用工難的問題。
企業負責人聽取了法官的建議,同時也對法院的工作表示了高度的認可和贊揚,認為蘄春法院不僅在審理案件方面公正高效,而且在服務企業發展方面也很接地氣。
案后回訪是人民法院踐行能動司法理念的重要舉措。黃岡市蘄春法院將常態化開展涉企案件案后回訪工作,努力把“我為群眾辦實事”落實到優化營商環境的每一個細節,用司法“硬舉措”服務營商“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