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2月9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改革總體思路是,堅持市場化方向,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市場、上網電價由市場形成,配套建立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區分存量和增量分類施策,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
《通知》提出,按照價格市場形成、責任公平承擔、區分存量增量、政策統籌協調的總體思路,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推動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同步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價格結算機制,區分存量和增量項目分類施策,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對于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的原因,上述負責人介紹,新能源發電具有隨機性、波動性、間歇性,特別是光伏發電集中在午間,全面參與市場交易后,午間電力供應大幅增加、價格明顯降低,晚高峰電價較高時段又幾乎沒有發電出力,新能源實際可獲得的收入可能大幅波動,不利于新能源可持續發展。為解決這個問題,經反復研究,方案提出在推動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的同時,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對納入機制的電量,當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機制電價時給予差價補償,高于機制電價時扣除差價。通過這種“多退少補”的差價結算方式,讓企業能夠有合理穩定的預期,從而促進行業平穩健康發展,助力“雙碳”目標的實現。從國外情況看,新能源發展較好的國家通常采取類似做法。
“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基礎上,改革方案提出在實施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時,區分存量和增量,實行不同的政策。”該負責人表示,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以2025年6月1日為節點劃分。其中,2025年6月1日以前投產的存量項目,通過開展差價結算,實現電價等與現行政策妥善銜接。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產的增量項目,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根據國家明確的各地新能源發展目標完成情況等動態調整,機制電價由各地通過市場化競價方式確定。這種老項目老辦法、新項目新辦法的安排,能夠在保持存量項目平穩運營的同時,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增量項目的機制電價,有利于更好發揮市場作用。
對居民農業用戶電價沒有影響
《通知》要求,各地要強化組織落實,周密部署安排,主動協調解決改革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強政策和工作協同,強化價格改革與規劃目標、綠證政策、市場建設、優化環境等協同,確保改革平穩推進。
談及改革對終端用戶電價水平的影響,上述負責人介紹,這項改革,對居民、農業用戶電價水平沒有影響,這些用戶用電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對于工商業用戶,靜態估算,預計改革實施首年全國工商業用戶平均電價與上年相比基本持平,電力供需寬松、新能源市場價格較低的地區可能略有下降,后續工商業用戶電價將隨電力供需、新能源發展等情況波動。
在對電力行業的影響方面,該負責人稱,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在電力領域推出的重大改革措施,標志著以市場化方式建設新型電力系統邁出關鍵步伐,將對電力行業帶來深遠影響。
具體來看,一是有利于推動新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存量增量分類實施支持措施,有利于形成真實的市場價格,促進電力資源高效配置,引導新能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二是有利于促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新能源入市交易后,將公平承擔電力系統調節成本,各類電源在電力系統中的價值將得到更充分體現,更好引導新能源與調節電源、電網協調發展,助力構建更加高效協同的新型電力系統。三是有利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改革后,新能源與煤電等一樣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均由市場形成,電力市場化交易進一步擴圍,同時各地電力市場規則將按照國家要求相應完善,能夠極大促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